日本退稅新制11月上路 改採「先付稅、離境後退款」 免稅封袋將走入歷史
【未來新聞網/旅遊生活中心報導】
日本針對外國旅客的消費稅免稅制度將於 2026年11月1日 起正式改制。日本國稅廳表示,依據令和7年度稅制改正,現行在店內直接免稅的方式,將改為「リファンド方式(Refund Method)」,也就是旅客先以含稅價格購買商品,待出境時經機場或港口海關確認已將商品攜出日本後,再退還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
對台灣旅客而言,最大的變化在於結帳流程。新制上路後,旅客在免稅店購物時,必須先支付含稅售價;等到離境時,再到設置於空港或海港的免稅手續終端機(Kiosk)或電子端末,出示護照接受海關確認。若系統判定為綠燈,表示無須進一步檢查即可完成程序;若顯示紅燈,則須前往指定檢查地點,出示所購免稅商品供海關查驗。
日本官方也特別提醒,退稅確認必須在托運行李前完成。原因在於旅客辦理終端機手續時,必須持有所有免稅商品;若已先將行李交由航空公司託運,之後便無法再回頭補辦退稅確認。因此,旅客若要適用免稅,離境當天需比以往更早抵達機場,預留時間完成海關程序,以免影響登機。
另一項值得注意的新規則,是海關將以「單筆購物紀錄(收據)」為單位進行確認。也就是說,若同一張收據上的免稅商品中,有任一件商品在出境時無法出示,該筆交易中的其他商品即使都還在,也不能獲得該張收據的退稅。若旅客已在日本境內將部分商品食用、使用或拆封到無法提出,也必須主動向海關說明,而不能照常申請退稅。
不過,新制並非只有收緊,也有若干放寬措施。日本觀光廳公布的比較表顯示,未來將取消「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原本針對消耗品設置的 50萬日圓購買上限 也將廢止;同時,過去常引發旅客抱怨的消耗品特殊密封包裝也會取消。至於最低門檻則維持不變,仍為同一店鋪、同一日、未稅金額合計滿5,000日圓以上始得適用免稅制度。
但官方也強調,包裝鬆綁不代表可以在日本境內任意使用所有商品。雖然消耗品不再需要特殊密封袋,但像飲料、食品、化妝品等消耗品,若在離境前已於日本國內消費,仍將無法通過海關確認,也就無法取得退稅。
至於旅客最關心的「錢怎麼退」,日本國稅廳說明,法律並未統一規定返金方式;實務上可由免稅店自行辦理,或委託返金事業者進行,方式可能包括銀行匯款、信用卡退款、App送金,或在出境港內以現金退還。因此,不同店家未來的退款方式、處理時間及是否另收服務費,可能不完全相同,旅客仍須以各店家公告為準。
整體而言,日本這波退稅制度改革,核心目的在於強化海關確認機制、防止免稅品在境內轉售套利;但對一般觀光客來說,影響最直接的,將是「先付稅、後退稅」的新購物節奏,以及離境當天必須把免稅商品帶在身邊、提早完成通關確認的新流程。對經常赴日採買藥妝、家電與伴手禮的台灣旅客而言,出發前提早理解規則,將成為未來順利退稅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