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少女香港過馬路遭特斯拉高速撞飛亡 31歲駕駛認罪求輕判

【未來新聞網/國際中心報導】

香港元朗一宗死亡車禍近日進入司法程序。2024年11月,一名年僅19歲的尼泊爾裔女子在元朗過馬路時,遭一輛Tesla電動私家車高速撞上,巨大撞擊力將她整個人拋向空中,送醫搶救後仍不治。涉案31歲歐陽姓男駕駛日前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根據案情,事故發生於2024年11月7日上午8時許。當時被告駕駛Tesla沿元朗一帶道路行駛,駛近安樂路附近行人過路處時,前方交通燈由綠燈轉為黃燈。

然而,被告並未減速停車,反而加速駛向路口。

同一時間,19歲女事主Pun Lisa正沿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資料顯示,當時行人過路燈尚未轉為綠燈,女子走至馬路中央時,被高速駛至的Tesla正面撞上。

撞擊力道猛烈,女子當場被撞至騰空飛起,之後重摔在路面並失去意識。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將她送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死亡。

警方事後進行交通事故重組,調查顯示,事發路段速限為每小時50公里。專家分析指出,如果被告當時依照道路速限行駛,而非在黃燈亮起後繼續加速,發現行人後原本仍有足夠時間作出反應並煞車,事故有機會避免。

案件於9月3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審理,31歲被告歐陽劭匡當庭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承認自己的駕駛行為不當,並對造成一條年輕生命死亡深感愧疚,也沒有試圖逃避責任。

辯護律師指出,被告在事故發生後承受極大心理壓力,曾出現失眠、食慾下降及體重減輕等狀況,整個人長時間處於恐懼與自責之中。

辯方也代被告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並表示被告已承諾未來不會再駕駛,希望法庭在量刑時考慮其認罪、悔意及個人背景,給予較輕刑罰。

暫委法官鍾偉強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判刑,並下令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以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在正式判刑前,被告須繼續還押。

這宗事故曝光後,也再度引發外界對「搶黃燈」及路口高速行駛風險的關注。

黃燈並非要求駕駛加速通過,而是提醒交通號誌即將轉紅,駕駛人應在安全情況下準備停車。尤其行經行人穿越道及市區路口時,只要車速過快,面對突然出現的行人,即使只有短短不到一秒的反應差距,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值得注意的是,案情同時顯示,女事主當時是在行人燈尚未轉綠的情況下過馬路;然而事故重組結果認為,被告若遵守道路速限,仍有機會及時煞停,最終也因此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一個人提早過馬路,一名駕駛選擇加速搶黃燈,兩個短短幾秒鐘內的決定,最終造成一名19歲女子失去生命。

案件將於9月17日正式宣判,被告最終刑期與是否會被長期停牌,也成為外界後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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