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爆料, 全家人一家五口春節大年初一中午到台中一家知名餐飲集團海鮮料理吃到飽餐廳用餐,結果全數上吐下瀉進急診,確診食物中毒,立即通報台中市食安處,並提出訴訟;食安處今說明,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並派員赴供膳餐廳稽查與採檢,檢驗結果最快兩周後出爐。
網友WZ757612爆料,2月17日(大年初一)上午11時15分與家人吃飯 ,19日(大年初三)全體至急診就醫,確診食物中毒,住院兩小時吊點滴、上吐下瀉、發燒持續至今;該餐廳僅表示,全體共五人,賠償6000元慰問金;他過年無法加班領不到錢,還損失全勤和健康,已通報台中市食安處,並提出訴訟。
台中市府食安處說明,今接獲民眾陳情某餐廳疑似食品中毒通報,經查一家五口17日中午在該餐廳用餐後,次日下午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食安處接獲通報後,已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派員前往供膳餐廳稽查與採檢。
食安處指出,後續食餘(品)檢體如檢出病原菌,將依違反食安法,可處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人體與食餘檢體均檢出相同病原菌,將依違反食安法第49條規定,將業者移送司法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