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窮稱「每月只能繳6000元」卻狂出國住五星飯店 欠783萬健保費遭管收!母親2天捧300萬救兒
【未來新聞網/社會中心報導】
台北市一名馮姓男子經營環保公司,積欠公司應負擔的員工健保費及利息高達783萬餘元,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馮男多次聲稱經濟困難,每月最多只能分期繳納6000元,執行人員調查後卻發現,他不僅頻繁出國旅遊、入住五星級飯店,甚至曾刷卡超過208萬元購買精品,生活狀況與其所稱「無力繳款」存在明顯落差。
據了解,馮男自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間,滯納公司依法應負擔的員工全民健康保險費,連同利息累計達783萬餘元,案件於2024年間移送行政執行。


由於馮男原本經營的公司已經歇業,他以公司負責人身分成為追討對象。執行過程中,馮男名下並無明顯可供執行的財產,目前則掛名在家族其他公司擔任員工。
面對追繳,馮男屢次表示自身經濟能力有限,只能以每月6000元方式分期償還。若按照這個速度計算,光是783萬元本金規模,不計後續利息,就可能需要超過百年才能繳清。
然而,台北分署進一步調查其資金流向及消費紀錄後,卻發現情況並非如此。


馮男被查出有頻繁出國旅遊紀錄,旅途中還曾入住五星級飯店;此外,信用卡消費紀錄顯示,他曾刷卡超過208萬元購買精品。相關消費能力與其宣稱每月僅能拿出6000元繳款的說法形成強烈對比。
台北分署因此認為馮男並非單純沒有清償能力,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
沒想到遭管收後,事情迅速出現轉折。


馮男遭管收僅2天,其母親便籌措300萬元現金前往處理,並為剩餘款項提供擔保、承諾後續分期繳納。在完成相關程序後,馮男才獲得釋放。
從「每月只能繳6000元」,到遭管收後家人2天內籌出300萬元,巨大的金額落差也讓這起欠費案件格外受到關注。
行政執行制度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公法上的金錢給付義務;若義務人具有履行能力卻刻意規避執行,在符合相關法定要件下,執行機關得向法院聲請管收。
(示意圖/實際案件資訊以主管機關及法院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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