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新聞網/綜合報導
國外一名飼主搬家時,竟只帶走價值較高的品種貓,將家中的混種貓狠心遺棄,任由牠獨自在住處附近流浪。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撻伐,當地法院認定構成虐待、棄養動物,最終裁罰約11.3萬元新台幣,並禁止其再飼養動物一段期間。(資料來源:分享新聞連結)
品種貓帶走 混種貓遭遺棄
調查指出,飼主搬離住處時,只帶走價格較高的品種貓,卻將混種貓獨自留下。附近居民發現後,因貓咪長時間在原地徘徊、身形消瘦,立即通報動保單位介入。
動保單位即刻救援
經救援後,混種貓已獲得妥善照顧,並接受健康檢查。相關單位追查後確認飼主身分,依法提起裁罰。
法院重罰11.3萬元
法院認為,飼主未善盡照顧責任,任意棄養動物,已違反動物保護相關法規,因此裁罰約11.3萬元新台幣,並祭出限制飼養動物等處分。
棄養就是違法
動保團體呼籲,無論是品種貓或混種貓,都是生命,不應因價值高低而差別對待。若無法繼續飼養,應透過合法送養或尋求動保機構協助,切勿任意棄養,以免觸法並造成動物受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