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在服勤時因身體不適,下機後十餘天不幸過世,長榮航空高層後續公開表達歉意,並調整空服員今年度的績效評核標準。今長榮航空在員工內網公佈該當班座艙長的懲處結果,遭記大過一支、降調兩級、停用員工機票一年。

長榮航空表示,本對於飛航作業安全、組員健康及管理責任一向高度重視。任何違規事件發生後,即依內部規定與程序,提報公司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全面檢視人員執勤流程及主管職責履行情形,並依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置。

經人評會決議,本案空服員於執行職務期間,未能確實依標準作業流程(SOP)履行主管職責,經判定其於領導及管理職務上有明確缺失,並認定不適任管理職務,已依規定予以連降兩級,調整為非管理職之處分,未來不再負責相關管理工作,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大過一次。

長榮航空將持續強化管理制度、教育訓練及督導機制,確保各級人員確實落實作業規範,並致力於維護全體組員之工作安全與專業環境。

不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認為,當班座艙長所涉違反工作規則之事項,不僅止於「未通報異常事件,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也包含疑似對孫姓空服員為職場霸凌。目前長榮航空所公布之懲處,只包含前者,職場霸凌的部分,依據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所定調查期限,長榮航空應在今年1月27日前完成職場霸凌調查,而後再依據職場霸凌調查結果再行懲處(或不懲處)。故今日(1月30日)公布之懲處,應尚非最終結果。

由於現已為1月30日,長榮航空理應完成職場霸凌調查,空服工會呼籲,本案為社會重大案件,繫乎長榮航空之聲譽和社會期盼的公平正義,長榮航空現更應公布職場霸凌調查結果,以及後續懲處結果,給家屬、給員工、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空服工會表示,孫姓空服員家屬主張,當班座艙長所涉職場霸凌和延誤就醫的行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長榮航空作為雇主,也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然到目前為止,當班座艙長和長榮航空均未正式道歉,相關賠償責任的協商也沒有完成,本會深為遺憾,現正協助孫姓空服員家屬提起刑、民事告訴,期盼社會大眾能繼續關注本案、關注長榮航空應負的社會責任,別讓公道和義理隨時間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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