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家中除濕機在無人看管下運轉時突然起火,導致臥室遭火勢波及,大量家具、家電及衣物損毀。事後女子向製造商東元電機提起求償。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涉案除濕機欠缺合理安全性,判決東元應賠償約新台幣68萬7,313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事故發生於2024年11月。屋主外出開會前,家中僅留一台東元除濕機持續運轉,返家後發現臥室已發生火災。消防單位調查認定,起火點位於臥室,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起火物為該台除濕機。

訴訟過程中,東元主張涉案機型約於2005年至2006年間製造,使用年限已接近20年,並認為家電使用超過10年應考慮汰換,且質疑火災可能由其他電氣設備引起,並非產品本身存在瑕疵。

不過,法院指出,東元並未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該產品具有明確使用年限,也無法僅以機器老舊作為免責理由。法官認為,除濕機本身具有定時及持續運轉功能,消費者外出時開啟除濕機,屬一般合理使用情形,企業仍應確保商品具備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因此判決東元須負擔部分損害賠償責任。

專家提醒,除濕機、冷氣及電暖器等高耗電家電應定期清潔、檢查電源線及散熱狀況,若產品屬政府公告召回機型或出現異常發熱、異味等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繫原廠檢修,以降低電器火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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