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飼主將犬隻留置於住家頂樓露台,犬隻疑因活動過程中不慎墜落,送醫後仍傷重死亡。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調查認定,飼主未提供適當照護及安全防護措施,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依法裁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動保處表示,飼養動物除應提供充足飲食、飲水及遮蔽空間外,也應確保飼養環境具備必要的安全設施,避免因高處、陽台、露台等場所缺乏防護,導致動物墜落受傷或死亡。
根據調查,該犬隻遭留置於頂樓露台期間發生墜落事故。動保處認為,飼主未善盡照護責任,已涉及動物保護法所規範的飼養管理義務,因此依法開罰,並要求改善飼養環境。
動保團體指出,犬貓具有好奇心及活動需求,即使熟悉居住環境,也可能因追逐、受驚或攀爬而發生墜落意外。高樓住宅或頂樓空間應加裝防護網、圍欄等安全設施,降低事故風險。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飼主應定期檢視居家環境安全,避免將寵物單獨留置於缺乏防護的高處空間,共同維護動物福利,防止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