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10萬竟可變800萬?律師揭「勞動能力減損」常被漏算 別急著和解

【未來新聞網/生活中心報導】

發生車禍後,許多人第一時間只想到醫療費、修車費與精神慰撫金,但其實若傷勢影響未來工作能力,還可能涉及一筆金額相當可觀的「勞動能力減損」。律師蘇文俊近日分享案例指出,曾有當事人原本車禍賠償只談到幾十萬元,重新檢視求償項目後,最終金額提高至800多萬元,前後差距近80倍。

蘇文俊表示,較嚴重的車禍案件中,真正占賠償大宗的往往不只是眼前的醫療支出,而是事故對傷者未來工作能力造成的長期影響,也就是「勞動能力減損」。

所謂勞動能力減損,是指傷者因車禍留下後遺症或身體功能受損,導致未來工作能力降低。實際金額並非單靠傷勢名稱決定,而會依年齡、職業、工作技能、收入狀況及失能程度等因素進行評估或鑑定。

舉例來說,即使傷者治療後已經可以重新工作,但如果因事故造成肢體活動受限、無法長時間站立、搬運重物,或影響原本的專業技能,就可能代表未來能獲得的收入能力下降。若剩餘工作年限仍長,累積計算下來的損失就可能達數百萬元。

除了勞動能力減損,車禍受害人依個案情況,還可能主張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但所有求償都必須提出相應證明,最終金額也會受到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強制險已給付金額等因素影響,並不是每件車禍都能獲得相同賠償。

蘇文俊也提醒,車輛維修費用的計算同樣有細節。若維修涉及以新品更換舊零件,零件費在實務上可能需要計算折舊;但工資、技師費、鈑金或烤漆等費用,通常與零件折舊應分開處理。

因此,車禍發生後最需要避免的情況之一,就是在傷勢及後續影響尚未完全確定前,為了快速拿到一筆賠償金就匆忙簽下和解書。

律師提醒,一旦和解內容載明雙方拋棄其餘民刑事請求,日後即使才發現傷勢留下永久後遺症、工作能力下降,想再追加求償往往會面臨法律上的困難。

尤其骨折、神經損傷、脊椎或其他較嚴重傷勢,復原狀況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確認。若醫師認為可能留下永久性功能障礙,應先保留完整病歷、診斷證明、收入資料與相關支出單據,再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失能或勞動能力鑑定。

這起「數十萬元變800多萬元」的案例之所以受到討論,重點並不是每起事故都能將賠償提高數十倍,而是提醒民眾:車禍損害不一定只存在於事故發生當下,未來數十年的工作能力同樣可能是一筆實際損失。

因此,遭遇較嚴重車禍時,在傷勢尚未穩定、損害項目尚未確認前,不宜只看眼前的和解金額。把醫療、看護、收入損失、勞動能力減損及其他損害逐項釐清,才較能避免在不清楚自身權益的情況下過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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